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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中房



      从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看,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三大支柱之一,这不是没有道理的。过去我们很不重视建筑业,只把它看成是消费领域的问题。建设起来的住宅,当然是为人民生活服务的。但是这种生产消费资料的部门,也是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重要产业部门。
      要考虑城市建筑住宅、分配房屋的一系列政策。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不但新房子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十年、十五年付清。住宅出售以后,房租恐怕要调整。要联系房价调整房租,使人们考虑到买房合算,因此要研究逐步提高房租。繁华的市中心和偏僻地方的房子,交通方便地区和不方便地区的房子,城区和郊区的房子,租金应该有所不同。将来房租提高了,对低工资的职工要给予补贴。这些政策要联系起来考虑。
      道是事物运动的规律,规律中包含着不可悖逆的基本法则。几十年前,当我们为国民不堪拥挤的住房状况而忧虑,为弊端百呈的分房制度而困扰时,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从问题的根本点出发,全面阐释了住宅的商品属性、流通方式、价格形势、住房金融等一系列突破体制制约的住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这一解疑释惑的政策思想,对加快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为我国房地产业的复苏与发展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由此而引发了机制性调整运作和房地产开发业的兴起。后来的实践证明,“摸着石头过河”是达至彼岸的有效法则。








江泽民总书记视察中房集团开发的“郑州绿云小区”            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中房集团开发的“太原漪汾苑小区”



朱镕基同志视察中房集团开发的“上海三林苑小区”            李瑞环同志观察中房小区建设成就展



1981年1月
经国务院批准,由建设部、财政部共同组建中国房屋建设开发公司,是中国大陆地区成立最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并在国家计委中央计划单列模式下推行全国房屋建设商品化

1987年11月
更名为中国房屋开发总公司,在建设部领导下进行城市房地产开发试点

1993年1月
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在全国成员企业内开展国家试点小区建设

1999年1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精神,中房集团公司与原上级主管部门建设部脱钩,成为中央管理的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国有骨干企业,地方成员公司总计300余家,分属北京、东北、西北、西南、沿海、冀豫、江浙皖、湘鄂赣八大区域联合体

2006年7月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整体部署及安排,中房集团整合地方成员公司资产及项目,由中房集团公司牵头共同发起设立中房集团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了全新混合经济所有制的企业管理平台和资产运营平台,并授权承担中房成员企业新常态的管理职能
中联投发起设立和运营,实现了中房集团四个方面的历史转变
. 创新资产纽带新型集团运营模式,终结传统行政管理体制下的收费管理模式,全面清理解决了集团范围内的历史遗留问题
. 通过法律流程界定了中房品牌为中房成员企业共同拥有和使用
. 实现了中房成员企业在集团范围内参与投资、获得收益及回报的突破
. 实现了集团管理决策层由行政任命变革为依法选举产生

2010年8月
央企改革进一步深化,经国务院批准,中房集团公司整体并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后成为中交集团设立的专业化子集团——中交房地产集团下属企业。2011年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以中房集团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的中房联合集团正式注册登记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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